小学教师评职称 不再埋头苦论文

  近日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印发了《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,全面启动这项改革工作。今年开始,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制度合而为一,中小学教师也能评上俗称“教授”的正高职称。

  在新的职称制度中,将按照突出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业绩的导向要求,改变目前片面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,制定了《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》。与以往相比,这次制定的评价标准突出了课时量、班主任工作等教学业绩方面的要求。在论文和奖项方面,区分中学与小学、学校与教研机构、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等不同层次的学校(单位),对小学(幼儿园)教师、县及县以下中学教师不作论文要求,并将小学(幼儿园)教师晋升高级教师的学历放宽至中师学历。

  同时,对县以下中小学教师在学历、论文等方面予以倾斜。

  2011年开始,大理、玉溪、临沧开展了试点工作。截至目前,共有30名教师晋升了正高级教师职称,2778名小学(幼儿园)教师晋升了高级教师职称。

  本报记者 陆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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